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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治理体系回应性

发布时间:2020-08-20 07:49:4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摘要:8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7版“观点”聚焦探索构建“回应型治理”,其中关注大邑县在整治背街小巷环境等改善当地社会治理的行动中,明确提出“先自治后整治”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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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该文章截图


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强烈,不仅要求享有更高质量的物质文化生活,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都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诉求。增强治理体系的回应性,探索构建“回应型治理”,应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需要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议题。

注重调动和激发社会正能量,这是构建“回应型治理”的现实着力点。利益诉求表达日益强烈且多元化在社会治理领域的集中表现,就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这就要求我们适应社会治理新形势,应当注重吸纳更多方面的社会主体参与到社会治理过程中来。在近几年的调研中,我们已经看到一些富有启发性的实践做法。比如,四川省大邑县近年来在整治背街小巷环境等改善当地社会治理的行动中,明确提出了“先自治后整治”的工作思路。具体做法是,在社会治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各社区先将居民自治组织建立起来,然后由居民自治组织引导社区居民讨论各条街巷和居民大院的环境整治方案。

推进多层面、多种形式的群众路线制度化建设,这是构建“回应型治理”的路径选择。群众路线是党的一切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路线。在革命战争年代,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克敌制胜的法宝。今天,有必要将群众路线进一步制度化,使之内嵌于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并融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实践行动中。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很多地方都建立了领导干部接待日或接访日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从实际情况看,这种做法对于缓解社会压力、避免矛盾的累积和转化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消解了政策的初衷。所谓“回应”,应是“积极的反应”,而不是简单地对群众提出的诉求做出回复。是否倾听群众的表达,是否开展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是否及时为群众的合理诉求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才是完整地构成了所谓“回应”的基本意涵。建立并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直接接待群众来访的制度,这不仅有助于增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意识,而且有助于及时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形成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全面小康社会不只限于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升,更远非传统文化中所描绘的安然而宽裕的“小日子”可比,而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相应地,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着力增强治理体系的回应性并不断提升回应能力,应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点议题,也是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作者韩旭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