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该文章截图
息访
“我不认可这个鉴定意见。”信访人的话,让空气瞬间凝固。
4月的一天,我们一行3人驱车前往安西镇蔡梗村,向信访人叶老师反馈处理结果。这位今年79岁的退休教师,认为2010年病逝老伴的丧葬抚恤费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学校侵吞,因此向县教育局、县信访局长期上访。2019年,他的举报件到了我们纪检监察组的案头。
经过调查取证,我们了解到,学校称叶老师当时办理了抚恤金申请,填报了相关资料,资金拨付后还到学校亲自领取了现金并写下了收条。学校出具了带有签名的表单以及收条。而叶老师则坚持说,表单和收条上的字均不是他本人所写。
我们分析认为,此举报件的最关键证据就是收条和表单签名的字迹。为了查清情况,我们决定对笔迹进行司法鉴定。叶老师和学校都同意了这一方案。
不久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送检收条、补助表上签名笔迹和样本笔迹一致。我们据此确认,叶老师本人手写了收条并在补助表上签字。
鉴于叶老师年事已高,我们决定上门,用证据消解他心中的疑虑。谁知,叶老师一页一页看完鉴定意见后,仍然拒绝认可。
“叶老师,按照程序,我们根据司法鉴定意见,对您反映的问题将以‘不属实’调查终结。”证据不被认可,我只好向叶老师解释道。
有些灰心,也有些遗憾,我们打算打道回府。但临走时看着心结未解的叶老师,心中的执念已成为这位老人晚年幸福生活的阻碍。我想:还是再做做他的思想工作吧。
“您也知道,为了确保鉴定笔迹的权威性,我们确定的是省司法厅颁证的鉴定机构,整个流程您也亲自参与。”我说。
叶老师点点头,对于鉴定证据的收集、鉴定的过程、鉴定的机构都没有异议,唯独不认同结果。我想,在他心里,或许有其他顾虑。
一番沟通后,叶老师讲出了心里话:“其实我并非为了那几万块钱。只是学校有些人东说西说,说我为了多领钱才上访。如果我认输了,那些人不就觉得我真是为了多领钱吗?我现在都这把年纪了,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名声。”
原来,叶老师害怕自己如果不再上访,会坐实他“想多领抚恤金”的谣言。
“身正不怕影子斜。”我宽慰他说,“如果需要,我们可以帮您澄清……”
叶老师态度进一步缓和,又提出了新问题:“如果我不再上访,会不会认为我是胡乱信访举报而在我的档案里记一笔呢?”
“您放心,不会有不良记录的。”我说。
谈话持续了40多分钟。之前固执的叶老师最终表示心结已开,不再上访。
离开时,叶老师一再相送。看着老人家脸上开心的笑容,我也由衷地开心起来。
这次经历,让我有了更多处理信访工作的心得:做好信访工作,要在查清事实、摆出证据的基础上,多倾听信访人的诉求、多和信访人交流,情理法有机结合,才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邱林 作者单位:四川省新津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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