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羊区:推行深化乡案县审工作
“作为党员干部,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处分应更严格。”围绕案件焦点据理力争,对案件“抽丝剥茧”严格质检,这是发生在成都市青羊区纪委监委审理室集体审议会上的一幕。
“之前,基层案件审理工作面临很多实际问题,由于街道纪工委人员流动性较大,审理干部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存在一定的案件质量隐患,无法满足案件查办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施行乡案县审后,由区纪委监委集中统一审理,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青羊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介绍,区纪委监委对照《四川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试行)》制发乡案县审流程图、文书模板和注意事项,对办理程序、审批权限、审核标准等重点内容进行分类细化,为基层审理工作规范运行提供指引。
集中审理后,如何做到量纪平衡?青羊区对近5年来全区查办的所有案件种类、性质、情节进行梳理分析,建立“类案数据库”,在审理时充分参考同类案件的处理结果,酌定类案量纪标准,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
同时,青羊区纪委监委着力构筑案件质量“共同体”,设置立案把关、移送把关、审理把关、评查把关四重关口,实现全周期质量管控。针对街道纪工委拟立案的问题线索,要求必须报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审核把关,在案件移送审理前,报纪检监察室对照移送标准开展二次把关,移送后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方针开展审理,案件审结后定期开展复盘,每年组织至少2轮次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反馈问题清单,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并明确整改时限。
“为提升办案质效,增强业务能力,我们还创建业务论坛,编印下发《案件质量注意事项》13期,及时充实审理后备人才8人。”青羊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说。据统计,自推行深化乡案县审工作以来,青羊区纪委监委已审结街道案件205件,提出指导意见207次,有效保障并促进基层案件质量稳步提升。(成都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刊发该文章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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