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蒲江:乡案县审助力基层案件质量提升
“该案件纪法条规引用不全面,请将存在的问题补证完善,并及时反馈至审理室……”近日,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对大兴镇纪委承办的违纪案进行审理时,提出上述意见,指导大兴镇纪委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及程序材料。
对全县8个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把脉问诊”,采取“一案一清单”形式进行反馈,并安排专人跟进答疑、抽查复核,确保问题及时改、改到位,这是蒲江县纪委监委推行乡案县审机制、着力提高基层案件质量的缩影。
蒲江县纪委监委通过“自审、预审、专审、会审”贯通联动的乡案县审“四审”工作机制,对案件多重把关,有效破解镇(街道)查办案件查审不分、职责不清、质效不高等问题。今年以来,蒲江县已受理“乡案县审”案件29件,审结28件。
为进一步提升“乡案县审”质效,全县各镇(街道)都明确2名以上纪检监察干部从事审理工作,择优推选8名干部纳入“乡案县审”人才库,推动实现审理工作“一镇一骨干”。制发《镇(街道)纪检监察案件文书式样汇编》等,完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自查自评、联系监督检查室预审指导和集中反复问题通报等工作机制,保障“乡案县审”工作高质量推进。
同时,蒲江县纪委监委还坚持实施案件评查机制,重点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处分执行五大方面57项内容逐项评分,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以评促改”倒逼案件质效提升。
“‘乡案县审’工作要站在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政治高度,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审、从政治上引、从政治上考量的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工作职责。”蒲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成都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该文章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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