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重点指出了这些问题

发布时间:2023-11-30 10:18:14       来源:成都日报

根据成都市委巡察工作安排,近期,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副组长会同相关分管市领导,通过“集中反馈+个别反馈”的方式,分别带队向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的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计生协会)、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成都农商银行、成都产业集团、成都城投集团、成都文旅集团、成都环境集团、市公交集团、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成都益民集团、成都设计咨询集团等8个市级部门和9户市属国企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反馈直指问题,并就抓好整改严肃提出要求。

问题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巡察发现,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对如何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等缺乏有力抓手和有效举措,资源整合、优势叠加作用发挥不充分;相关市属企业对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等重要要求把握不够准确完整全面,聚力服务城市发展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存在不足,服务乡村振兴缺乏力度,国资国企体量较一线城市差距明显。

巡察反馈强调,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是党中央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根本政治要求,必须体现在具体行动上、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扎实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更严、更实、更深的政治态度,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成都落地见效。

问题二: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存在不足

巡察反馈指出,相关部门(单位)把主责主业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足,服务保障“稳经济、促发展、强信心”不够。如:有的推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等有关论述力度不够,部分郊区新城小城镇发展乏力,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推进缓慢;有的推进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有差距,加快融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方面力度不够,成都都市圈市域铁路网络尚未形成;有的数字文旅转型发展进展缓慢,还未形成更加契合世界文化名城战略布局、促进文旅体深度融合、适应行业发展新规律的现代文旅体产业体系;有的落实深化改革部署不彻底,对产业“建圈强链”资金支持力度还不够,在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中尚未形成全面有效支撑。

巡察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以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围绕城市高质量发展所需、市民高品质生活所盼、城市高效能治理所急,突出主责主业,找准工作定位,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以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履职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问题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

巡察发现,相关部门(单位)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强化为民服务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小差距,不同程度存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效不明显等问题。如:有的对住宅小区安装充电桩、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打通“断头路”等民生实事推进缓慢。有的推动公共交通服务便民利民、实现均等化等方面不到位,轨道交通站点覆盖不均衡,与群众通勤需求匹配度不高。有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意识不强,便民服务不周全。有的服务“三农”主业不突出,村级金融综合服务站等基础金融服务方面有待提升。

巡察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站在对党中央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个根本问题,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践行好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至上体现到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的方方面面,持续用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问题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从巡察情况看,相关部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力度不够,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如:有的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不够,部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有的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落实基层减负、精文简会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仍未杜绝。有的对党建工作投入力量、时间、精力不足,党建力量应配未配,党组织运行不够规范。本轮巡察还发现,部分被巡察党组织针对上轮巡视巡察反馈的意见,存在未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问题。

巡察反馈强调,巡察整改是检验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被巡察党组织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制度安排的高度审视巡察反馈问题,真正在整改落实上,做到一抓到底、较真碰硬,切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班子其他成员要以身作则,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该怎么整改就怎么整改,不能巡了和没巡一个样”;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有调整的,要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交接,持续落实整改责任,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单位要形成监督合力,深化运用“九责”工作法、巡察整改“回头看”等手段,做深做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对不合格、不过关的及时要求“回炉再造”,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及整改“不见底”的,严肃追责问责,以整改实效确保利剑永不蒙尘、震慑作用常在。

市委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处理。(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王雪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