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将对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市公安局开展常规巡察,对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党群工作部、公安分局,成华区、新都区、温江区、郫都区宣传、统战、政法及公安部门,以及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公安分局等28个区级部门(单位)开展提级巡察,对市委金融办、市国资委、成都农商银行、成都产投集团、成都文旅集团、成都环境集团、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成都设计咨询集团8个市级部门(单位)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截至3月9日,8个市委巡察组已进驻首批巡察的19个部门(单位)并召开进驻工作动员会。据悉,首批现场巡察将于4月上旬结束。
市委巡察组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政治监督,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查找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落实改革部署中的重大偏差、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本轮巡察还将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融入巡察工作统筹安排。
巡察期间,各市委巡察组设置专门值班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和“四川码上巡”二维码。受理电话信访的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7:00。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巡察整改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十四届市委第七轮首批巡察
各巡察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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