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指导督导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3-02 22:55:34       来源:成都市委巡察办

近日,市委巡察指导督导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安排部署2023年度市委巡察指导督导工作。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主持会议。会上,宣布了市委各巡察指导督导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并明确了本次指导督导的主要任务及工作方式。

会议指出,在2022年对7个区(市)县开展巡察指导督导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对6个区(市)县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指导督导、促进上下联动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有序推进对区(市)县巡察指导督导全覆盖、实现全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会议强调,要把准指导督导的职责定位,全面融入被指导督导区(市)县巡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传导员”“咨询员”“研究员”“参谋员”“指导员”作用,做到参与不决策、指导不替代、协助不添乱、到位不错位。要坚持目标导向,自上而下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通过“解剖麻雀”、传授经验、培训技能,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区(市)县巡察工作更有成色、更有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工作重点,坚持把深化政治巡察、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贯通融合、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分类有效开展对村(社区)巡察、建强巡察机构队伍、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等要求传导下去,着力推动解决制约当地巡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共派出6个市委巡察指导督导组,采取“一对一”方式,对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双流区、邛崃市和蒲江县开展为期20天左右的巡察指导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