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3月20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对12个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巡察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巡察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元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王川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本轮巡察工作统筹有序、发现问题比较精准、调查研判比较深入,在巡察重点、巡察内容、巡察报告、巡察成效四个方面呈现出新变化,值得充分肯定。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巡察工作流程,抓紧做好后续工作。要抓紧做好汇总汇报,确保巡察综合情况报告中的每个问题线索都有可靠的事实支撑。要认真反馈巡察意见,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巡察意见,同时通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落实,注重标本兼治,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要担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会议强调,要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加强沟通衔接,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要明确整改责任,在巡察反馈时,要向机构改革后的党组织明确提出整改要求,防止“新官不理旧账”。要强化问题导向,加强学习,勇于担当,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加强监督管理,坚持组长负责制,坚决防止“灯下黑”。
会议指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在抓好常规巡察的基础上,精准开展专项巡察,统筹推动村级巡察全覆盖,并积极协调配合做好省委巡视成都市4个市县的有关工作。要通过巡察监督,为选人用人、干部考核提供参考,并进一步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有力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布
下一篇:十三届市委第四轮专项巡察正式启动
推动现场办公会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