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食药卫健审批科工作人员陈丽君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
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陈丽君利用在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从事审批服务的职务便利,在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过程中,先后多次向群众索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2600元;多次为成都市龙泉驿区某咨询有限公司介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业务,并收受该公司相关人员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1850元。2022年5月,陈丽君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退赔、收缴。
释纪释法
陈丽君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本应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群众做好政务服务工作,但却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捞好处”,既侵害了群众利益,又损害了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十大领域”专项治理,主动查找在为民服务、秉公用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要进一步树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记公权姓“公”,廉洁用权、依法用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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