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1.邛崃市平乐镇卫生院原院长蒲飞违规收受药品销售回扣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蒲飞在担任邛崃市平乐镇卫生院院长同时主持下坝乡卫生院工作期间,在上述医院的药品采购过程中,明知供药企业有请托事项,仍然利用工作之便先后多次收受医药公司给予的药品销售共计30万余元,并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7年11月,蒲飞受到开除处分。此外,蒲飞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邛崃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蒲飞身为基层卫生院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采购环节大肆敛财,不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也让自己身陷囹圄。此案警示我们,当前医疗卫生行业问题依然多发,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清醒认识到权为民所赋,也要为民所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周密部署,有力推动,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持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以系统治理新成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成都天府新区合江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秦建国等人违规套取医疗惠民资金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天府新区合江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秦建国,医务科科长余小聪、中医科科长刘文伟、药剂科科长付世君、财务科科长贾雪萍、全科医学科医生曾腊梅等人,违规套取即将过期的医疗惠民卡余额资金共计1.09万元,用于冲抵医院即将过期药品、治疗检查、敷贴用药等费用。2019年2月,秦建国等6人均受到通报批评及提醒谈话处理,违纪款已上缴。
【成都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惠民医疗本是为低保户、重病患者等就医困难群体而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上述人员违规套取医疗惠民资金,侵害了群众利益特别是困难群众利益,违反了相关医疗规定。此案警示我们,相关行业部门要结合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强化对本行业领域党员干部监管,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找准找实医疗卫生领域在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补足短板,深化源头治理。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精准监督,全面摸排问题线索,集中整治查处问责,以治理成效回应群众诉求、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3.龙泉驿区茶店镇劳保所工作人员黄贤东挪用医保资金问题。2015年10月,黄贤东在接受胜利村委托代办该村医保金缴存相关事项过程中,将其代管群众参保资金中的7.69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同年底陆续将钱退回。2017年9月,黄贤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泉驿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黄贤东作为党员干部,本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好群众委托的医保金缴存事项,但其辜负群众信任,私自挪用群众参保资金,造成不良影响。此案警示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思想,时刻把群众的事情放在首位,对于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一分一毫都不能侵占。相关行业部门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为契机,紧盯截留私分、挪用侵占医保费用等问题,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勇于担当,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医疗卫生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全力保障医疗卫生体系健康运行。
4.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安仁镇卫生院原院长张洪等人履责不力导致出现违规报销医保基金问题。2019年1月,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安仁镇卫生院原院长张洪,安仁镇卫生院副院长王力,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黄能,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导致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将未进行医保服务备案的医师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安仁镇卫生院将未进行医保备案的医疗设备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基金内予以报销,违反相关医保服务协议,被大邑县医保局追回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共计41.8万余元。2019年3月,张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力、黄能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大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张洪、王力、黄能身为医院领导人员,本应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各项规定,然而其在实际工作中,对医保政策学习不够,不正确履职,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此案警示我们,个别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仍然存在宗旨意识不强、责任担当不够、工作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监管,以正在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为契机,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提高履职效能,以更严实的作风、更务实的行动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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