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露头就打,“苍蝇”乱飞必拍。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明目张胆“踩雷”者越来越少,但五花八门的“微腐败”却屡禁不止。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10起基层“小十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这些党员干部职务不高、权力不大,却身处要害岗位,经手大小民生事务,履职不力、截留挪用、吃拿卡要……其形形色色的腐败方式和不正之风,令人瞠目。
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微腐败”看似事小,实则祸害不啻于猛虎。一方面,相较于“高高在上”的“老虎”,基层“蝇贪”离群众最近,群众感受最深,也痛恶至极;另一方面,“蝇贪”往往是蛀蚀大树的蠹虫,是导致大堤溃决的蚁穴,一旦放任,对党风政风社风破坏极大。对于基层“微腐败”,只有出重拳、用实招,做到无微不“治”,才能防“微”杜渐。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铲除“微腐败”,必须无微不“治”、震慑常在。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基层是最后“一公里”,也是最关键的“一公里”。对于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践踏公权力的腐败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拿起“手术刀”,斩断“利益链”,切除“腐败瘤”,持续深化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让“微腐败”无处藏身。
“微腐败”实则“危”,更需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微腐败”本质是公权乱用行为,究其根源,是因为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化、纪法观念淡薄。惩治“微腐败”,不仅要治标,更要从源头上消弭于未然。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规纪法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立起“防火墙”、架好“高压线”;要厘清权力边界,制定权力清单,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各级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支持信赖,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文字 肖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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