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成都因商而立、因商而兴。古蜀时期,蜀锦、蜀绣、蜀布、蜀漆等产品名闻天下,汉代“位列五都”,唐代得名“扬一益二”,宋代“十二月市”喧闹之声今犹在耳。时至今日,成都已发展成GDP超2万亿、人口超2千万的超大城市,正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万千气象中加速奔跑。在这其中,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以2022年为例,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10157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8.8%,占据全市“半壁江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持经济良好发展态势,既要靠企业自身加力加劲,也需要相关政策支持和职能部门服务助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是重要保障。
“亲”“清”是新型政商关系的底色,亲不逾矩,清不远疏。既不能“亲”而不“清”,将政商关系异化为利益关系;也不能“清”而不“亲”,远离商人商事。只有边界清晰、交往规范的政商关系,才能实现“双赢”。
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而言,“亲”指的是营造亲商、容商、助商的环境,让企业感觉到地方党委政府对企业的尊重、包容和主动服务,在制度供给、政策供给、气氛营造上“亲”;“清”就是同企业家的关系要“清”、个人交往要“清”、干净纯洁,决不搞如胶似漆、勾肩搭背那一套。
对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而言,“亲”就是要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清”就是要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同样需要主动融入、积极作为,立足自身职责定位、用好监督执纪利器,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和支撑。在9月7日市纪委监委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市纪委监委针对正在研究起草的《关于推行政商交往“四张清单”的意见》,向民营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据了解,“四张清单”将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厘清政商交往边界及“正负面清单”,既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也激励党员干部支持发展、干事创业,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
与此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要找准找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力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坚决纠治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文字:刘金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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