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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健全“以案三促”工作机制 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4-02-20 09:12:00       来源:都江堰市纪委监委

日前,都江堰市纪委监委在都经集团召开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都江堰市粮缘公司周斌等人严重违纪、职务违法系列案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议,深挖案件问题根源,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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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都江堰市粮缘公司周斌等人严重违纪、职务违法系列案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现场(谢思雯 摄)

近年来,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把深化“以案三促”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压紧压实案发单位主体责任,把以案促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督促各案发单位把查摆剖析、警示教育、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经常性纪律教育等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按照《都江堰市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手册》)要求,都江堰市纪委监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发案单位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切实堵塞制度漏洞,认真完成整改任务。

据了解,《手册》明确规定工作范畴、工作责任、整改成效等方面要求,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指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整改单位具体落实的以案促改联动机制。同时,《手册》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要宣读处分决定书,督促、指导整改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剖析案件、认真对照检查。

“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当事人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发生时所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必须认真研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要构建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闭环,推进深挖问题根源、总结案发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机制、提高治理效能等一系列工作。

该市纪委监委在督促落实整改过程中,不仅关注面上问题的整改,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抓好源头治理。坚持以案促建,透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筛查权力制约监督方面的制度漏洞,分析案件背后的教育、监督、制度、文化因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2023年以来,共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4场,警示教育大会2场。制定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推动案发单位制定完善制度7条,切实发挥案件查办综合效应。

“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必须压紧压实案发单位主体责任,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把责任担起来,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都江堰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都江堰市纪委监委 徐闯 || 编辑 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