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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4321”工作法打造“乡案县审”提质增效新引擎

发布时间:2023-09-12 10:07:00       来源:大邑县纪委监委

“今天的案件审理专题会,参会人员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对案件的观点,最终形成了统一的意见建议,不仅准确地审理了我正在办理的职务侵占案,同时我也从办案指导室、审理室、委机关领导的分析讨论中,对职务侵占类案件有了全面的认识,真是受益匪浅!”大邑县青霞街道纪工委书记在参加完“乡案县审”专题会后感慨道。

为有效解决镇(街道)纪(工)委人少事多、人员不专不稳、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大邑县纪委监委探索运用“4321”工作法,聚焦事实证据认定、定性量纪处理等关键环节,全面审理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所有案件,有效提升“乡案县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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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组人员对案件进行审理。吴莲 摄 

据悉,该县通过“四人专职审理”,强化组织保障提能力,从县审理人才库和镇(街道)“两专三兼”人员中择优确定4人组成专职审理小组,专职审理镇(街道)案件,每2个月轮换一组,强化“老”带“新”,全面提升审理人才人员储备。截至目前,已培养专职审理人才16人,在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41人中占比39%。

其次,该县通过“三个规范要求”,配套系统管控提效率。制定《大邑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试点工作方案》《大邑县“乡案县审”工作流程及文书模板》《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等三个制度,试点运行案件审理系统,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推进乡案县审工作。自“乡案县审”运行以来,共审结镇(街道)查办案件118件118人,月平均结案数由7件上升至15件,同期增幅114%。

同时,该县还通过“两种模式堵漏”,内外双重把关提质量。突出内部审核提质。明确审理组成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案件审理质量终身负责,按照“二十四字”要求对全案开展审核。强化外部审核堵漏。审理小组间交叉开展案件初评,着重从事实认定、证据确凿方面开展“查漏补缺”,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内外双重把关,提高审理质量。“乡案县审”以来,移送案件个案问题平均数从11个,降低为4个,降幅64%,案件审理平均时限由原来的20余天,缩短至10天左右。

“为全面提升审理质效,我们通过‘一个专题会量纪’,全面精准研判提升案件质效。镇(街道)案件的审理报告除先法后纪类由分管副书记签批外,其余的根据处分档次和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程度,分层分级提交案件办理专题会集体审议,实行查审‘分段汇报’。通过汇报案件、现场答疑、联系室补充意见的方式,倒逼查办案件环节的各主体熟悉案件,掌握实情,吃透政策。”大邑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介绍道。此外,专题会侧重从政治视角、历史原因、案件本身开展全面客观评价,综合研判考量,综合认定从轻从重情形、追赃挽损、建章堵漏等,做到既处人又处事,确保案件查办“三个效果”。截至目前,精准适用从(减)轻、从(加)重处分处理16人。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还将通过进一步落实“乡案县审”、加强业务培训、打造精品案件等,推动办案人员能力和案件质效双提升,不断助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大邑县纪委监委  陈超 ‖ 编辑 熊喆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