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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从严自律十项要求提振纪检监察、巡察干部精气神

发布时间:2022-12-27 14:23:00       来源:都江堰市纪委监委

“廉洁是1,廉洁出了问题,一切都等于0……”近日,都江堰市纪检监察系统“党纪法规在我心”主题演讲比赛拉开帷幕。比赛共有36名选手参赛,选手们通过声情并茂的演讲,展示了都江堰市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精气神,诠释了该市纪委监委近期创新提出的祛“五气”守“五清”从严自律十项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纪委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巡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打铁必须自身硬!为强化政治、系统、法治、辩证“四种思维”,持续发扬笃学、敬业、责实、斗争“四种精神”,从严落实正心、除弊、断交、清净“四项要求”,该市纪委监委制定了《都江堰市纪检监察、巡察干部祛“五气”守“五清”从严自律十项要求》,对纪检监察、巡察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提出了更高要求。

“祛‘五气’是指祛傲气、祛娇气、祛小气、祛义气、祛暮气;守‘五清’是指恪守政治清醒、思想清澈、经济清白、交往清净、生活清简。”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祛‘五气’守‘五清’从严自律十项要求,目的是让广大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在信心信念中勇毅前行、在较真碰硬中敢于胜利、在全面履职中树好形象、在竞进争先中荣辱与共,人人争做新时代‘铁血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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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自律十项要求一经制发,都江堰市纪检监察系统便掀起了祛“五气”守“五清”学习热潮。“作为监督者的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才能使人心悦诚服,树立威信。”学习了《都江堰市纪检监察、巡察干部祛“五气”守“五清”从严自律十项要求》后,天马镇纪委书记周郑深有感触地说,“对照学习后,现在感觉镇街、社区纪检监察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大家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坚。”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近年来注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后制定出台《都江堰市纪检监察系统模块化管理工作运行制度》《都江堰市纪检监察干部模块化日常管理制度》《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运行管理制度》等文件,不断锤炼纪检监察、巡察干部“钢筋铁骨”,修炼廉洁自律的“精气神”。

“制定《都江堰市纪检监察、巡察干部祛“五气”守“五清”从严自律十项要求》的初衷在于让我市广大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做到‘脚下有根、心中有梦、肩上有责、眼中有光’,进一步凝聚人心,增强干部动能,激发全市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如是说。(都江堰市纪委监委 徐闯 陈炯 || 编辑 姚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