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经验丰富的‘导师’指导,我对审理审核把关职能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对‘量纪’的把握也更加精准了。”近日,大邑县王泗镇纪检监察干部孔庆伟作为县纪委审理人才库后备力量的一员,在审理业务骨干的带领下开展“实战”演练,对此他深有感触地说道。
建立审理人才库是大邑县推动“乡案县审”落地落实的举措之一。为切实解决镇(街道)办案专业性不强、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今年6月以来,大邑县纪委监委采取“4+3+2+1”的工作模式,即以“四人专职审理”“三个规范要求”“两种模式堵漏”“一个专题会议量纪”,有效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效,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导师“传帮带”培育审理人才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由于审理人员专业性要求较高,加之审理人才培养周期较长,制约了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大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专业事由专业的人来做,县纪委监委积极从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中遴选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的人组建审理人才库,定期从库中优选4人,集中在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专职从事全县镇(街道)纪(工)委查办案件的审理工作,并且安排有丰富经验的审理专家担任“导师”开展传帮带培养。截至目前,审理人才库已有成员15人,已完成两轮“导师制”审理人才培养。
有了人才力量保障,大邑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健全了审理工作机制,从配套审理规范文书出发,细化了《大邑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试点工作方案》,修改完善《大邑县“乡案县审”工作流程图》《审理文书模板》,并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制度化保障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我们还突出内部审核提质和强化外部审核堵漏,明确审理人员的案件质量责任,坚持回避原则和交叉原则,组织两个审理小组交叉开展案件初评。”大邑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初评通过的案件提交案件审理室室务会集体讨论,充分发挥民主,保障审理意见更加精准。
同时,大邑县纪委监委将镇(街)查办案件的审理报告全部提级到县纪委专题会集体审议,坚持“谁主办谁汇报”,由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倒逼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熟悉办案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次参加案件审理报告会就学到了很多新知识。以后我在办案过程中也要转换角度用审理的标准审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大邑县晋原街道纪工委书记刘焘表示。
“通过一系列措施,目前案件移送审理不及时、退回补证‘久拖未补’等问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大邑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今年以来,大邑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结案66件,审理平均时限由原来的20余天,缩短至10天左右,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与质量。(大邑县纪委监委 陈超 || 编辑 熊喆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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