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证据材料提取不规范、证据不够充分、法条引用错误,还需要进一步整改完善。”近期,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向兴隆街道纪工委发出一份《案件问题整改通知》。
像这样将审理主体上移、标准上提,区级审理部门逐一对街道纪工委送审案件严格“把脉开方”,是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推行“乡案县审”工作的关键一环,也是着力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效的一个缩影。
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对街道送审案件进行分析研讨
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大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采取“直接审理”的方式有力有序推进“乡案县审”工作,并通过建立“审评改”同步机制,促进案件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案件审理效率、保证审理质效,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量。
对于移送审理的街道案件,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案件审理部门聚焦形式审核和实体审理两个环节重点把握。在形式审核环节,重点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规,案件材料、文书是否齐全规范;在审理环节,重点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针对这两个阶段发现的问题,同步形成“一案一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办案单位、督促限期整改,推动案件质量评查与案件审理工作同步进行,确保案件审结之日即是问题整改到位之时。今年来,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共对街道33个案件发出问题整改清单,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54个。
“自‘乡案县审’实行以来,我们通过‘直接审理’,全面保障提升街道案件审理质量。以酒驾案件为例,以前各街道纪工委在情节考虑和量纪把握方面标准不统一,被处理党员心生疑虑,现在我们从全区范围把握标准,办案程序更加规范,也能让被处理的党员‘心服口服’。”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为进一步解决队伍力量问题,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强化人员保障,着力选优配强审理干部。目前,案件审理室配备在编在岗3名、编外聘用人员1名,其中,有法学专业背景的3人、有司法工作经历的2人,2人入选市纪委审理人才库。接下来,还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聘用1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相关纪检监察等工作经验的人员,协助开展“乡案县审”工作。(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周倜 胡沁 || 编辑 周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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