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草到案情况说明时,对于被调查人经电话通知到某处的,要详细载明其到案的前后细节,不能简单基于电话通知到案而直接作出主动投案的结论,也不能单纯基于被电话通知而否定投案的主动性,这样才能准确判断其到案的真实主观意愿。”
郫都区纪检监察系统“法法衔接”专题培训班现场
近日,成都市郫都区纪委监委邀请郫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业务骨干在“郫都区纪检监察系统‘法法衔接’专题培训班”上,以“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与审查”为题进行了专题授课。
本次授课采取案例式教学方式,以近年来区监委移送的部分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为例,从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的“公诉人视角”切入,复盘前端调查取证过程,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各类证据收集与固定的取证技巧、实务要点、注意事项等进行了重点阐释,深入解析职务犯罪案件定性处理、证据标准、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新情况新问题,区监委各审查调查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聆听了辅导。
“此次授课是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之间深入沟通、分享经验的生动实践,讲授内容紧紧围绕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调查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帮助我们进一步强化证据思维、法治思维。”参加该培训课的一名纪检干部说道。
近年来,郫都区纪委监委通过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双介入”模式,即审理部门提前介入时同步商请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同时有效提升了办案速度。对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建立“每案必听”制度,组织办案部门尤其是案件承办人到庭审现场旁听审判过程,增强“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意识。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后,及时开展“一案一总结”,组织办案单位总结分析查办案件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水平。
同时,郫都区纪委监委注重从源头上保障和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强化各部门间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明确案件主办责任,推动办案部门树立“第一次就做好”的办案理念,加大专业化培训力度,通过以案代训、专家授课和“青蓝传承”项目等培训,提高办案人员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共同从源头上抓好案件质量。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郫都区监委办理的39件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定性均与法院判决书认定一致,案件质量稳步提升。(成都市郫都区纪委监委 李书旭 || 编辑 王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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