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某从业生涯所获成就和在新冠疫情防控中作出的贡献及家庭情况的意见,法院认为与本案无关。”
“我们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考虑从轻原则是针对非故意犯罪的案件情况,本案中的受贿犯罪也不符合要求。”
……
审理人员通过一案一总结查找和改进不足(郑千禧 摄)
近日,由金堂县监察委员会审理后移送的李某某涉嫌受贿案在金堂法院开庭做出判决,金堂县纪委监委在收到法院刑事判决书后,赓即组织案件审理室所有人员对照法院刑事判决书、检察院起诉书、监察委员会起诉意见书,对李某某受贿案开展一案一总结,围绕事实认定、调查取证、案件难点、涉案款物处理等内容,“庖丁解牛”式剖析梳理,深入挖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的有益经验,查找和改进不足之处。
为保障和提高纪检监察机构的办案质量,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金堂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组“一案一总结”制度,达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汲取教训、整改提高的效果。
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审理人员坚持以“摘抄本”的形式,对每一次收到一审刑事判决书后开展的内部总结进行记录摘抄。审理人员对照刑事判决标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反思审核把关中存在的问题,在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不足的同时,紧密结合从检察院、法院反馈的补证意见以及法院庭审环节、刑事判决书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查找,扫清盲点。总结会上审理人员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反思在程序、实体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摘抄本”的方式一一摘抄记录,对照研究梳理出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的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审理工作整体水平。
“一案一总结”延长了监委参与链条,通过“监委后望”,加强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学习,避免“一移了之”。同时,以此为机,案件审理人员树立全流程、“回头看”工作理念,培养勤于归纳总结、善于研究提炼、敢于突破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方法,以审判为中心的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思维,以精准、专业、规范的审理工作全面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效。
“案子不是移送就结束了,而是要从案件中不断总结好的经验,从而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使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金堂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进一步做优做实“一案一总结”,将其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切实将单个案例的办理实效转化为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石。(金堂县纪委监委 赵雪 || 编辑 王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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