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工作集锦 > 组织建设 > 正文

金堂县:“三个一”推动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

发布时间:2022-05-06 11:23:00       来源:金堂县纪委监委

“以前我们办案思路单一,环节不规范,手续不完备,为案件质量埋下了不少隐患,此次培训不仅提升了我们的办案能力,对审理工作的要求程序也有了更深、更准确的理解和认识。”白果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张耀艺在参加完案件审理培训后说道。

近期,金堂县纪委监委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大、业务不精、政策法规理解不透、办案质量不高的现状,探索实行案件质量提升“三个一”工作机制。即一季度开展一次审理业务培训,一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一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切实保障案件质量这一根本,进一步促进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开展。

\

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郑千禧 摄)

本次开展的审理业务培训会,在前期广泛收集从事审理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的困惑和难点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常见易犯问题,形成专题业务课件,对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从事审理工作的人员开展审理业务培训,并现场接受参会人员提问,答疑解惑,扎实巩固培训效果。

“以前大家办案都是各办各的,需要帮助指导时就与联系指导纪检监察室或者案件审理室讨论分析案件,结卷后在片区协作工作机制范围内开展循环互评,横向交叉交流很少。”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介绍道,通过建立一季度一次的案件评查机制,采用以分管领导负责,审理室牵头,案管室和各纪检监察室配合组成评查小组的方式,对循环互评整改后的案卷由评查小组再次进行抽评,用常态化的案件评查、循环互评全面把好案件审查调查质量关。

围绕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和转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相结合,根据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一季度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通报,评查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派员到审理室跟班学习,通过跟审机制达到以案代训的效果,引导审理人员以案促改,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素质,提升移送审理的案件质量。

“审理工作是守住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案件质量出现问题不是简单的业务问题,而是事关全局的政治问题。”金堂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继续在提升案件质量上作出更深更全面的探索,切实做到以纪律、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金堂县纪委监委 赵雪 付马玲 || 编辑 王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