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该案为例,我们发现调查对象对受贿行为、赃款赃物的隐匿等方面呈现出手段隐蔽化、渠道多样化、方式智能化等特点,对此,经个人总结,案件外围取证时可分为‘定向撒网、绘图画像、精准收网’三个阶段。”
“需要注意的是,暂扣、封存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纪委可以采取的措施,虽与查封、扣押类似,但名称不同,只能以纪委名义采取。”
近日,双流区纪委监委开展2022年第一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张腾宏,区纪委常委吴昊,区监委委员樊宏明分别进行了讲课。
双流区纪委监委2022年第一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刘伟 摄)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培训会上,张腾宏以《审查调查中的措施使用及规范》为题授课,围绕措施使用概述及适用、报批程序、注意事项、监督与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吴昊以《案件外围取证方法实例》为题授课,并结合办理的具体案例,传授案件外围调查取证的经验和方法;樊宏明以《坚持办案引领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授课,重点讲解了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强调用系统思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还进行现场测试,巩固学习效果。
据悉,此次业务培训是围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审查调查课程讲义》开展的专题培训,后期区纪委监委还会陆续推出精心准备、量身定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四川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试行)》专题培训等系列培训。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蒋红在培训会上表示,领导干部带头讲课,既能传授分享多年来宝贵的“实战”办案经验和做法,也是区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讲到的“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这一要求的具体举措。全体参训学员要认真对待,珍惜学习机会,做到真学、真懂、真会、真用,“打铁必须自身硬”。要主动学习,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体系,练就扎实过硬本领。要学用结合,结合培训所学加强业务实践,做到学以致用,在常学常新中强化纪法素养,在常思常用中提高业务本领和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中层干部集中授课、年轻干部“认领项目”行动、开设“‘瞿上清风’微讲堂”等系列培训方式,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双流区纪委监委 郑惠 李静 || 编辑 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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