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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凝聚“纪巡”联动合力 释放集中整治效能

发布时间:2024-10-25 10:03:50       来源:蒲江县纪委监委

“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应付交差、蒙混过关甚至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绝不留情面!”近日,蒲江县召开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该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强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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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机关联动协作开展监督检查

为保障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扎实推进,蒲江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机关抽调48名纪检监察干部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4个巡察组,发挥“纪巡”联动协作,在制度保障、力量整合、线索移送、案件办理、问题整改、成果共享等方面贯通协同,将工作中的互联互通转化为系统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实现“1+1>2”的监督效果,形成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

巡察组兵分多路,协同“作战”。巡前,县委巡察组提前充分与被巡察单位沟通,明确汇报的重点内容,并通过纪检监察室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情况,结合民主测评、调查问卷、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调阅资料等方式初步明确巡察方向,使巡察组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在个人谈话、账务核查、作风检查、下沉调研、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给监督检查室,便于纪检监察室针对通报问题中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开展专项监督。

对上一轮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重点监督,着力发现整改责任不落实走过场、虚假整改、边改边犯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着力发现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边改边犯等问题。

巡后,对群众反映强烈、表现集中、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强化边巡边移,由县委巡察组梳理巡察问题底稿,形成巡察情况报告和巡察整改台账,及时按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有关部门办理;同时,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建立每月对账销号机制,及时跟进掌握问题线索办理进度,督促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

目前,县委巡察组向县纪委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9件,提出整改建议21条,先后反馈问题448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个,巡察质效显著提升。

下一步,蒲江县将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及时梳理突出性、领域性、普遍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即知即改,坚持标本兼治,在日常监督、问题整改、成果运用等方面持续发力,完善长效整改制度,将整改成果固化为制度规定,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蒲江县纪委监委 孙赟 || 编辑 苏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