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帮助,让我重新拾起了干好工作的信心,今后我一定汲取教训,履好职尽好责。”近日,崇州市纪委监委在对该市受处分人员马某开展教育回访时,马某感激地说道。
此前,马某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也因处分背上了思想包袱、产生了消极情绪,干工作提不起精神。
崇州市纪委监委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结合马某个人履历、性格特点、工作状态、违纪性质情节、处分类型等情况,制定“一对一”回访方案,对马某进行回访教育,引导其改正错误、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帮助其解开思想上的“疙瘩”。
崇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
处分只是手段,教育挽救才是目的。崇州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灵活运用座谈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既打“板子”又开“方子”,既解“心结”又祛“心病”,帮助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提高认识、正视问题、放下包袱,促使其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与此同时,崇州市纪委监委将回访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以回访为契机,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等,切实增强干部抵御“围猎”“腐化”的能力。此外,崇州市纪委监委还将回访教育结果作为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的参考依据,更好激发其担当作为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不让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掉队”。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实做深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教育回访的综合效应,激发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真正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教育管理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崇州市纪委监委 华洪 雷盛强 || 编辑 王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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