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能跟着池老师一起办案,我不仅学到了很多谈话技巧,也学到很多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方法!”大邑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陈超在改非干部池济波的带领下,对一起复杂的案件进行了攻坚,取得了较好成效。
据悉,大邑县纪委监委(含县委巡察办)共有改非领导干部16名,占行政编制总数15.5%。针对改非领导干部数量多、占比高、工作积极性调动难等实际情况,大邑县纪委监委积极为改非领导干部搭建工作平台,调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改非领导干部作用。制发《改非领导干部参与重点工作轮班机制》,明确改非领导干部参与留置点办案、专项监督等重点工作的基本原则、轮班顺序、工作内容、工作时限等,为改非领导干部参与重点工作搭建平台。
改非领导干部发挥“传帮带”作用与年轻干部交流工作(陈超 摄)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考虑改非领导干部个人意愿、工作特长、人岗匹配等因素,统筹安排担任安全员、办案人员、办案技术指导等,充分发挥改非领导干部特长。今年以来,有13人参与留置点办案,其中3人担任办案人员、10人担任安全员;有2人参与市县巡察、1人牵头清廉大邑建设文稿工作。
其次,该县纪委监委建立改非领导干部参与重点工作登记制,以实绩评价干部。改非领导干部在本机构、本片区工作情况由本机构、片区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登记。参加留置点办案、专项监督等分别由案管室、党政室负责日常登记。登记情况作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每年专门针对改非领导干部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1次,分管委领导动态开展谈心谈话,做实做细关心关爱。充分掌握改非领导干部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家庭困难、意见建议、个人诉求等情况,及时解决困难、疏导压力,并在统筹安排工作时充分考虑改非领导干部的实际情况。今年以来,收集改非领导干部意见建议12条。
“我们还注重政策激励,用好用活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政策。每年拿出一定比例年度考核优秀名额、职级晋升名额专门用于改非领导干部,让改非领导干部看到希望,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导向,激励改非领导干部积极发挥作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以来,多名改非领导干部因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明显,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晋升职级。(大邑县纪委监委 黄忠 ‖ 编辑 熊喆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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