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街道审查组给出的处分建议是党内警告,但是作为党员干部,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改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更为妥当。”
“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虽然适用的是违反廉洁纪律条款,但应定性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围绕案件焦点据理力争,对每一个案件“抽丝剥茧”严格质检,这是发生在成都市青羊区纪委监委审理室集体审议会上常见的一幕。
成都市青羊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会同案件审查组研讨案情(唐寻 摄)
“之前,基层案件审理工作面临很多实际问题,由于街道纪工委人员流动性较大,审理干部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存在一定的案件质量隐患,无法满足案件查办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施行乡案县审后,由区纪委监委集中统一审理,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青羊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徐春燕介绍,该区纪委监委首先对照《四川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试行)》制发乡案县审流程图、文书模板和注意事项,对办理程序、审批权限、审核标准等重点内容进行分类细化,为基层审理工作规范运行提供指引。
集中审理后,如何做到量纪平衡,是亟待解答的第一道难题。“我们发现过去不同街道针对同类案件,比如赌博类案件,给出的处分建议档次不尽相同,在全区范围内没有实现类案平衡和地域平衡。”徐春燕说,为解决这一问题,该区对近5年来全区查办的所有案件种类、性质、情节进行梳理分析,建立“类案数据库”,在审理时充分参考同类案件的处理结果,酌定类案量纪标准,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杜绝出现类案处理结果相差较大的现象。
除发挥案件审理“质检员”作用外,青羊区纪委监委着力构筑案件质量“共同体”,设置立案把关、移送把关、审理把关、评查把关四重关口,实现全周期质量管控。针对街道纪工委拟立案的问题线索,要求必须报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审核把关,在案件移送审理前,报纪检监察室对照移送标准开展二次把关,移送后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方针开展审理,案件审结后定期开展复盘,每年组织至少2轮次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反馈问题清单,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并明确整改时限。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当好‘质检员’,守牢生命线,是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所在。为提升办案质效,增强业务能力,我们还创建‘青笋业务论坛’,编印下发《案件质量注意事项》13期,及时充实审理后备人才8人。”徐春燕说。据统计,自推行深化乡案县审工作以来,青羊区纪委监委已审结街道案件205件,提出指导意见207次,改变定性案件9件,改变处理意见案件2件,有效保障并促进基层案件质量稳步提升。(成都市青羊区纪委监委 唐寻 || 编辑 王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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