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推动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在都江堰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察反馈会上,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作出通报。这是该市纪委监委强化监督管理,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生动实践。
都江堰市纪委监委在成都市区(市)县率先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察,依据《都江堰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察工作实施细则》,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全市11个镇(街道)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履职尽责等问题,及内部督察整改是否落实到位等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扫描”。截至目前,已持续开展4轮督察,实现对象全覆盖、监督无禁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4个,既推动“下管两级”责任落实,又促进“接受监督”习惯养成。
都江堰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深入镇(街道)进行督查(董超 摄)
做好监督工作,必须牢牢抓住“关键少数”。该市纪委监委出台《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5类16项具体任务,并将履行干部监督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责重要内容,分层分类明确、层层压紧压实班子成员和“室组地”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定《都江堰市纪检监察系统模块化管理工作运行制度》《都江堰市纪检监察干部模块化日常管理制度》《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委机关室主任队伍建设与监督的十二条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权的全过程管控。
“我们以构建干部监督‘四大体系’为依托,以落实‘九责工作法’为抓手,强化内外联动,深度开展干部监督工作。”都江堰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介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着力锻造脊梁硬、肩膀铁、本事真的铁军队伍。”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还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别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目标任务、组织架构、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健全干部监督“链接”机制,为推动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责任层层压实、监督效能持续提升提供了制度保障。去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5次,及时发现并处置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14个,共同分析研判纪检监察队伍政治生态和履职情况,着力解决工作作风、工作效率、行权用权等问题16个。
干部监督既要严管,也要厚爱。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加大关心关爱、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力度,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廉政家访”架起沟通“连心桥”,深入家庭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动态与生活情况,促进家庭助廉,树立良好家风。活动开展以来,共发放《致纪检监察干部家属的一封信》198份,发放《廉洁家风温馨提示卡》198张,填写《“廉政家访”活动情况登记表》65份,收集意见建议28个。
“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下一步,将推动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以制度建设和健全机制为推手构筑‘防火墙’,不断提升干部监督质效。”都江堰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都江堰市纪委监委 尚丽 徐闯 || 编辑 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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