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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未巡先改 前移巡察监督关口增实效

发布时间:2023-12-18 14:33:00       来源: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

“通过查阅资料,我们发现该单位存在个别制度长时间未修订完善,与现行执行制度不一致……”“财务这儿也发现一笔款项是重复支付的,目前分析应该是制度执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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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巡察组召开组务会,分析研判问题

成都市锦江区委第三巡察组组务会在汇集问题情况时,党建组和财务组分别提出了发现的问题,巡察组会议刚结束,被巡察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就拿着一叠资料到了巡察组,“这是我们刚刚会议研究通过的11项制度,这个是我们追回履行合同多付款项的凭证。”

巡察组还没深入核实,被巡察单位就作出整改,这里面是有“内幕”?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

“巡察组进驻前,我们根据巡察办之前印发的共性问题通报,逐一对标对表认真自查,举一反三地抓整改,将找出的共性问题写入自查报告,先行做到早防‘病’,‘病’早治。”被巡察单位同志在谈话中主动说道。“本来部分制度已准备上会议定,我们又针对去年财务人员变更进行进一步梳理,发现了一笔因交接不到位而重复拨付款项,又增加了财务方面的制度完善。”同时,该单位对于上述合同多付款项,追回的同时完善了制度,也对交接不到位导致重复拨付的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谈话到此刻,巡察组的同志明白了被巡察单位的积极反应由何而来,对这种“按方抓药”“未巡先改”的动作表示了赞许。

据悉,在巡察组进驻前,被巡察单位一一对照通报的共性问题和巡察发现的事例现象,从被动接受检查转化为主动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避免问题重复出现,达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

“巡察立足于‘巡’,目的在‘改’,‘未巡先改’让巡察问题整改更具时效。以‘改’减少问题的数量,以‘改’促进解决问题方式增加,这样的‘未巡先改’强化了巡察利剑作用,扩大巡察成果。”巡察组组长说道。

今年以来,锦江区委巡察机构综合分析研判八届区委前两轮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错题集”,对10类40个共性问题向全区进行通报。要求已接受巡察的单位要根据通报内容认真开展“复盘”,确保改到位、见实效;还未接受巡察的单位要对照通报,在问题上做“减法”,在制度机制上做“加法”,扎实开展“未巡先改”工作。

下一步,锦江区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完善“未巡先改”工作机制,对已经通报过的问题还反复出现的,将督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对组织不力、整改走过场及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发挥巡察的震慑力。(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 陈敏 徐玲蔚 || 编辑 周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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