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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崇州市:“小”河道巡出“大”问题

发布时间:2023-11-29 16:02:00       来源:崇州市纪委监委

“咦!河道边那么大的几个坑洞,感觉有点不对劲呢?走,我们过去看看......”

“确实!这几个洞很像采砂挖石后的痕迹,旁边还堆积有采挖的砂石和刚搭建的脚手架......”

近日,崇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在文井江镇鸡冠山村延伸巡察时,发现疑似非法盗采砂石现象,随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联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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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巡察组对发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经查,今年年初,文井江镇鸡冠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引进花龙门段文旅亲水项目,着力进一步提升该地文旅品质、促进融合发展。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承建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采挖河道砂石用于场地平整。

砂石作为国有矿产资源,非法盗采不仅会导致国家资产流失,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让群众利益受损。巡察组决定围绕该事件,进一步了解非法盗采背后的监管不力、隐形腐败等问题。

“你是否知晓该项目承建公司擅自采砂自用的情况?”面对巡察组的问询,所属镇、村两级相关责任人均表示不清楚、不了解。

“作为镇村两级河道采砂监管责任人,你们长时间未发现砂石盗采问题,是典型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到位、履行监管失职啊!”巡察组负责人叹息地说道。

最终,经多方调查取证,综合执法部门对涉事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同时,相关责任人涉嫌监管失职问题移交该市纪委监委。

近年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持续强化健全市、镇、村、组“四级监管”模式,推行巡察监督、职能监督联动并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以有力监督推动重点水源保护地生态环境安全,切实守护群众切身利益。

“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四个聚焦’,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用巡察利剑守护绿水青山。”该市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崇州市纪委监委 孙位 马莉雅 || 编辑 王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