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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巡察微故事 | 蹊跷的车辆维修费

发布时间:2023-09-29 14:01:00       来源:成都市郫都区纪委监委

“原以为只是感谢公司帮助我们社区治理的正当支出,没想到选了错的方式,触犯了党纪党规。”近日,成都市郫都区三道堰镇古堰社区党总支书记刘某因违规报销,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也接受了谈话提醒。

事情还要从巡察发现的一笔车辆维修费说起。2022年3月,成都市郫都区启动十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全区共成立3个巡察组分别进驻9个被巡察单位,立足群众关切,开展靶向“精巡”,同步对2个镇(街道)所辖区1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一体巡察。

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巡察三道堰镇古堰社区时,发现了些许蹊跷。

“组长,跟您确认一下,社区配备有公务用车吗?”区委巡察组工作人员小张有些不解。

“没有啊,上午才和社区党总支书记谈过话,了解到社区没有配备公务用车。”巡察组组长陈友章接过小张递过来的公务用车报表。

“对呀,我前期看社区报表也得知没有公务车辆,那这一笔车辆维修费从何而来的呢?”小张推了推眼镜,“明明提交的公务用车报表显示车辆数量为‘0’,而记账凭证却赫然出现公务用车维修报销票据,这其中定有蹊跷。”

随即,巡察组调阅了古堰社区近年来的财务资料,兵分三路深入调查,一路走访修车厂,探访维修事件真伪,研判是真实维修行为还是虚假维修资料;一路到社区暗访,搜寻该车辆详细情况,看车辆是否真实存在、权属归谁;一路走访谈话,与社区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3天之后,巡察组综合各路人员了解的情况,基本还原了事实真相。原来,该车辆权属某集体资产管理公司,曾先后4次送修,共计产生维修费8970元。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某,为感谢该公司协助社区治理,擅自安排工作人员从古堰社区集体资金中报销了车辆维修费。

巡察组按程序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2023年3月,三道堰镇党委给予古堰社区党总支书记刘某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追回违纪款8970元,避免了社区集体资金流失。

此事件也暴露出村级集体组织财务制度不健全、镇级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拧紧村级集体资金“安全阀”,郫都区委巡察组督促三道堰镇党委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报销领域风险点排查,制定完善了三道堰镇《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收到了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良好效果。(成都市郫都区纪委监委 || 编辑 王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