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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面对面”传导压力 确保巡察整改责任不“落空”

发布时间:2023-05-15 15:16:00       来源:彭州市纪委监委

“巡察整改成效好不好,不在于开了多少次会,关键是整改了多少问题,有没有整改到位,有没有做好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近日,彭州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锋君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会议上,十五届彭州市委第一轮被巡察的7个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逐一向领导小组“面对面”报告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情况。这是彭州市委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一个积极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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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十五届彭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1次会议(刘朴 摄)

为传导巡察整改压力,每轮巡察结束后,彭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第一责任人”当面反馈巡察情况,组织签订《反馈材料签收单》,督促照单认领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将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单位分管市领导通报,促使巡察整改责任压力一贯到底,为整改落实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此外,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对标时间节点,明确要求巡察情况反馈会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党组(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一个月内邀请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列席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个月集中整改完成后,被巡察单位形成阶段性整改报告,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四方会审;整改报告形成后,组织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逐一向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汇报集中整改情况。被巡察单位每年度将巡察整改推进情况报市委巡察办,同时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直至下一轮巡察开始。

“我们在巡察反馈时,通过同步向被巡察单位明确整改工作时间节点和流程,助推整改工作政治站位更高、原因剖析更准、措施制定更实、整改效果更好。”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介绍,为防止巡察整改“改而又犯”的“老大难”问题,该市市委巡察办将巡察报告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照发现问题台账对被巡察单位开展联动监督,并在下一次领导小组会上报告日常监督情况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狠抓整改任务落实。

彭州市委巡察机构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通过“组合拳”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自2022年十五届彭州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巡察反馈面上问题968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930个,整改率超过96%,推动解决吃水难、用气难、出行难等急难愁盼问题15个。(彭州市纪委监委 欧阳清雨 || 编辑 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