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组巡察一个街道和一个部门,此轮巡察我提名段伟、郎永峰同志为副组长。段伟同志多次参与巡察,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及财务工作较为熟悉,郎永峰同志作为派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曾配合组织部门参与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专项检查,他俩在监督发现问题、找准问题症结等方面算是‘行家里手’。”
“我同意第二巡察组李组长的提名。”
“我同意。”
……
近日,第八届锦江区委第一轮巡察启动时,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文清根据《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实体化运行办法》对副组长进行提名。
“被提名为副组长我深感使命光荣,我将在这次巡察中坚决配合组长工作,严格执行组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段伟作为被提名副组长如是说。
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组织召开组务会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体讨论
今年,锦江区根据成都市纪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立足本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制定了“实行组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对巡察组组长的选任、考评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安排部署,在总结前期组建巡察组、巡察队伍建设、开展目标考核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实体化运行办法》(以下简称“运行办法”),按照“一次一授权、一事一组建、一巡一评价”的原则,区委赋予巡察组组长组建权、派工权、评价权,副组长、组员由组长提名,在充分给予巡察组组长权力的同时,要求在巡前、巡中、巡后落实好、执行好,真正将运行办法应用于实践当中。
“以前讲组长负责制,什么责任都由组长担,现在从组长、副组长、组员到联络员,职责、权限清晰明白,知道责任在哪、该谁干,从而杜绝责任不清甚至‘推、滑、躲、拖’等‘灯下黑’现象。”锦江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文清说道。
不同以往,运行办法中明确巡察组副组长实行动态调整,每轮组建的巡察组,打破了专职副组长组别限制。若在一轮常规巡察中未获授权参加的,由区委巡察办安排其从事巡察机构内其他工作,若连续两轮常规巡察未获授权参加的,由区委巡察办建议调整其工作岗位并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研究。从而有效激发副组长的主观能动性,从被动接受工作转变成主动承担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
“实施运行办法,指导我们选优配强了巡察组,对巡察组明晰了权责、给予了压力,激发了巡察干部的工作活力,确保巡察真巡实察。我们也要求各巡察组要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要在巡察中注重提高巡察干部的政治能力和监督本领。”锦江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彭良虎介绍道。
据悉,该区本轮巡察中,每个巡察组配1名新提拔干部、1名优秀年轻干部、单列1个年度考核评优指标,对巡察报告质量、发现问题和队伍管理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还将挂钩年度目标考核,提高抽调人员积极性。对问题线索“零”移送的巡察组还需作书面说明,连续两轮巡察排名末位将提醒谈话,以此倒逼巡察组组长认真履职,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巡察工作做深做实。(锦江区纪委监委 彭良虎 徐玲蔚 || 编辑 周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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