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区司法局开展巡察。巡察组组员谭老师在进行财务检查时,发现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存在异常情况。
“组长,3辆公务用车虽然使用率不高,但3张公务车加油卡每个月结余极少,而且该局无法提供2019至2021年油费报销单。”
“事出反常,必有蹊跷,油费报销单没有及时整理,有可能存在公车油卡私用的情况。”凭着多年的巡察经验,组长察觉到了端倪,并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调取区司法局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明细。另一路找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公车管理人员谈话。
巡察组召开会议排查研判问题线索
据了解,区司法局有3辆公务用车,每辆车一对一地配有加油卡,每张加油卡每月的额度为800元,如当月油费未使用完,余额将自动滚存下月使用。2018年至2022年2月,3张公务用车加油卡长期由该局聘用人员夏某某保管,并负责3辆公务用车的加油工作,司法局有专门的登记本,但夏某某很少进行登记,也很少填写油费报销单。
在调取该局公务用车油卡使用明细清单后,发现2018年至2021年期间,该局的公务用车加油卡在同一天仅间隔几分钟或十几分钟刷卡支付两次以上的情况共计112笔,合计金额3.4万元。甚至还在14分钟内刷卡10次、加油446升,而3辆公务用车的油箱最大容量都是60升,最多只能装下180升汽油。
“我记不清自己在2018、2019年是否保管过油卡。”夏某某面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开始抵赖,更言之凿凿地称“我绝对不会使用加油卡在同一天刷卡10次的。”
当2022年5月5日夏某某在加油站的监控视频摆在其面前时,他终于承认了私用公务用车加油卡的事实。当日上午夏某某在加油站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加油2次,其中1次是为其私家车加油38升、金额315元。
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经查,夏某某还存在涉嫌利用职责便利套取公务用车维修费、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厂免工时费多次为私家车维保等职务违法行为。2023年1月,夏某某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 封金剑 || 编辑 周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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