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我查到2022年区经信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了一场安全生产培训……”
“不对哦!怎么是一场呢?财务账目上是支付了两场培训的钱啊,是不是看漏了?”
前不久,龙泉驿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经信局开展常规巡察,组务会汇总巡察情况时,负责检查培训资料的巡察专员与负责检查财务账目的巡察专员产生了分歧,分歧的焦点是该局2022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是一场还是两场。
到底开展了几场?巡察组再次仔细查阅了培训服务协议、培训记录、财务凭证等资料,发现2022年12月区经信局与某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约定开展两场安全生产培训,并按协议全额支付了培训费17000元,但只有第一场培训的开展记录。
巡察组向区经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了解培训开展情况
“第二场培训到底有没有开展?是忘了填写记录,还是存在培训造假?”带着疑问,巡察组找到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了解情况。
“嗯?这个事情……”面对询问,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一时语塞,想了好久,才回忆起来。
原来,区经信局与某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后,于2022年12月30日下午组织开展了第一场培训,因时间已到年底,就与该公司约定第二场培训延期到2023年春季举办。到了2023年,区经信局又与该公司重新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服务协议,而被延期的“2022年第二场培训”竟再无人上心,一直到巡察组进驻都没有开展。
一场培训被遗忘,看起来是小事,却反映了被巡察单位项目管理不细致、个别干部工作作风不严实等问题。巡察组按照“边巡边改”的要求,第一时间向区经信局党组反馈了该问题,并在巡察情况反馈报告中明确指出区经信局在项目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要求该局对照问题台账、逐项整改到位。
随后,区经信局向第三方公司追回了第二场培训的费用8500元。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对相关责任科室全体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科室负责人作出深刻检讨,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树立严谨工作作风。同时,采取措施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履约监管,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作者 程思颖 何星辰 ‖ 编辑 苏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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