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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五必”机制 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4-30 15:44:53       来源:崇州市纪委监委

“你们经费管理办法为何还未印发?给村(社区)书记发放的培训经费有没有追回?”近日,崇州市委巡察组在巡察整改回访督导现场质疑道。

近年来,崇州市坚持把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重要抓手,创新探索巡察整改“必审、必访、必记、必述、必考”的“五必”整改机制,拧紧巡察整改闭环链条,倒逼被巡单位整改落地落实,切实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在规范整改工作流程,把好“审核关”方面,该市探索建立了巡察整改“4+2”专审机制。统筹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市委巡察机构和业务部门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报告和整改方案开展联合会审,巩固完善整改监督链条。十四届市委巡察以来,该市共协调开展整改专审会26次,累计对26家被巡党组织开展审核,提出意见建议130余条,督促整改问题7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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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崇州市委巡察组召开整改专审会

“回访督查是提升整改质效的重要手段,也是‘五必’机制中的重要一环。我们制定了《整改回访督导清单》,从整改责任、整改流程、整改成果等方面细化督导事项,依‘线’推进,按‘图’施工。”据该市市委巡察组组长介绍,该市坚持对巡察整改情况“必访”,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派员参加,对整改情况开展回访督导。截至目前,督导组已对十四届市委前三轮被巡察的11个市级部门、3个镇、2个功能区和44个村(社区)开展“必访”,发现建章立制不全、资金追回不及时等还未整改到位问题94个。

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是巡察工作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崇州市坚持用好日常监督成果,根据日常监督发现及回访督导等情况,市委组织部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作为负面清单,和领导干部个人成长使用挂钩。同时,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将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述责述廉内容,市委目标管理部门将反馈整改情况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五必”机制的实施,有效压实了整改监督责任,凝聚了整改合力。截至目前,该市共向整改期满的前三轮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813个,已推动整改773个,整改完成率95.08%,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重点行业领域共性问题8次,建立健全制度30余项。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切实做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不断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高效、顺利,以高质量巡察监督护航崇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崇州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崇州市纪委监委  刘星  马莉雅 || 编辑 王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