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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同向发力 抓早抓小治“未病”

发布时间:2024-02-06 11:10:00       来源:都江堰市纪委监委

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李某、冯某、林某等三位同志在上班期间无故不在岗且未履行请休假手续,分别受到通报批评、书面检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并扣除当月绩效;都江堰市蒲阳街道金凤社区居委委员周某在经营性自建房(危房)管理中履职不到位,连续两次被上级通报,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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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奎光塔街道纪工委同志开展谈话提醒 (吴兴华 摄)

据了解,都江堰市贯通运用“九责工作法”、政治谈话,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明确量化指标,纳入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考核重要内容,逗硬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该市纪委监委通过制定《抓早抓小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量化考评制度》,并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全覆盖建立计分、计次等量化考评制度,落实与个人年度考核、绩效挂钩的工作机制,激励各级各部门及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形成了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纠治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398个484人次,21人被采取扣减个人绩效处置措施,有效防止由风及腐问题。

“抓早抓小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关键在于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各镇街在抓早抓小纠治‘三性’问题上还不到位,请再部署再推进”。在都江堰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上,11名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收到了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不力的提示函,并当场作出整改承诺。这是该市纪委监委紧盯“一把手”和少数关键压实抓早抓小工作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双驱动、同向发力的一个缩影。

“治‘未病’不能单打独斗,我们将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与普规普纪教育一体推进,并通过‘室组地’联动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履职担责,强化教育引导,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介绍。同时,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通过初步筛查、登记备案、集体研判、定点函告、协作联动,构建问题研判处置闭环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常态长效。

该市纪委监委还通过暗访等方式,对落实该项工作不力部门点对点发出履责提示函2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处理33人,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七类136条重点纠治问题清单,及时发现和纠治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并举一反三查找短板漏洞,健全治本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做实‘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都江堰市纪委监委 蒲雪莉 || 编辑 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