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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阳光反馈 做实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3-06-27 14:09:00       来源:彭州市纪委监委

“今天,请大家到这来,是为了向大家反馈关于村干部卢某的信访举报件核查结果。经核查,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

日前,彭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匿名信访举报:“濛阳街道春泉村村干部卢某收取村民清洁费后未开具清洁费发票,存在贪污嫌疑。”

在集体研判后,该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提级办理此信访举报件。经核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濛阳街道春泉村村委会存在收取村民清洁费未及时开具发票的问题。为此,彭州市纪委监委督促濛阳街道纪工委对春泉村村委会进行集体谈话,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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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濛阳街道召开坝坝会,向村民说明信访举报办理情况(黄维 摄)

信访举报件办结后,该市纪委监委主动向前“多走一步”,会同濛阳街道纪工委在春泉村召开信访举报“阳光反馈”坝坝会,信访举报件承办人向村民公开通报了办理结果,并现场宣传信访举报流程,鼓励进行实名举报。濛阳街道驻该村干部对开具清洁费发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说明。

“虽然不是我举报的,但我觉得这样打开天窗说亮话很对,在家门口就把问题说清楚了。”反馈会上,村民李某某谈到。

近年来,彭州市纪委监委在做深做实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做好实名信访举报反馈的同时,探索开展对匿名信访举报公开反馈,通过召开“阳光反馈坝坝会”、张贴通报等形式公开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结果,有效化解重复访、越级访。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共开展阳光反馈11次,匿名举报率、重复举报量分别下降8.5%、83.3%。

今年,彭州市纪委监委还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湔江清风·携信送廉”活动,选取群众反映强烈、事关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督促教育、卫健、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到相关村(社区)和单位开展政策宣讲,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消除困惑、化解矛盾。

“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群众的满意度是检验工作成效的最好标准。”彭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完善匿名信访举报公开反馈、澄清正名及容错免责的有力举措,推动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彭州市纪委监委 杨韬 刘朴 || 编辑 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