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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核查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 亮剑“假培训、真旅游”

发布时间:2022-09-19 14:03:00       来源: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

“某同志在培训计划中原定应该19日返程,为何这里登记的是20日?”

“培训文件上显示的时间为5日,为何出差申请表中申请出差7日?”

“出差地为杭州市,为何住宿费发票为珠海某公司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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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组对区教育系统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核

近期,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成2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和交通局、成都市锦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部分区级部门、区属国有企业开展2017年以来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核,现场提出问题,推动整改。

今年以来,锦江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自查自纠,排查单位64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5241人,梳理组培类班次32个,其中8人主动说清问题9个,并主动退赔款项4278元。

为杜绝以培训为名的“差旅腐败”,各单位自查自纠后,监督检查组立即进行复核。通过调取报销凭证、培训通知和方案、同被核查单位干部职工、培训带队领导进行谈话等方式,重点对“特殊地点、特殊项目、可疑经费、往返路程、往返时间”等五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落到实处。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复核问题13次,了结6个,复核存疑问题移交至纪检监察室进一步核实。

“本次核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财务报账不规范、没有按时返回(提前或延后)等共性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第一组工作人员说。

“我们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严肃查处,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做好‘以案三促’,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坚决遏制各种形式的‘绕道游’‘搭车游’‘顺带游’等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完善制度机制,严明培训纪律。”锦江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道。(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 吴启航 徐玲蔚 || 编辑 周绮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