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村办公经费购买香烟,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认识到了错误,受到处分后,我加强了‘规纪法’学习,坚决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近日,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纪工委在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时,川心村党总支书记肖某认真作出反思。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事情还要从一张原始清单说起。不久前,新兴街道纪工委联合财政所开展村(社区)财务支出专项检查,在抽查川心村2018年一笔办公经费开支情况时,发现报销凭证附的一张原始清单竟然有香烟的记账记录。
新兴街道纪工委专项检查各村(社区)财务支出情况
“办公经费开支的原始清单里怎么会有购买香烟的记录?”工作人员立刻意识到这其中有“猫腻”。新兴街道纪工委随即成立核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核实。核查组成员一边对川心村近5年办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回头看”,一边对相关人员展开谈话,了解该村近几年办公经费的使用情况。
“请介绍下你村办公用品采购和财务报销程序。”核查组找到该村时任出纳的代某。
“办公用品一般统一采购,主要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耗材以及党群服务中心的桶装水、瓶装水、茶叶等支出,我对原始票据预审后报村议事会审议,村监事会成员在票据上签字、村主任在审批单上签字,最后由我报‘三资’平台审核,支出给相应单位和个人。”代某解释道。
“这张原始清单你还记得吗?”
“记得,这是2018年我们在某超市购买茶叶、矿泉水、纸巾等日常办公用品后,报账时附在后面的原始清单。”代某看完清单后说。
“这张原始清单里面有香烟,发票里却没有,这是怎么回事?香烟是办公用品吗?”面对核查组的追问,代某支支吾吾了半天,交代了实情。
原来,2015年以来,该村召开议事会、培训会、代表会以及村上工作人员加班时,村支书会安排人购买香烟,发放给参会人员、加班人员,并将此项费用列入办公经费开支。代某交代的情况在该村财务档案中得到了印证,核查组找到了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肖某,简单交流后,肖某主动交代了违纪事实。最终,肖某、代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查处后,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督促财政金融局、新兴街道扎实开展“以案三促”,组织119个村(社区)对办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社区)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等制度,并加强“三资”平台审核力度,切实管好政府“钱袋子”。(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周倜 罗洁 || 编辑 周绮雯)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