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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手记丨“等不及”的赔偿款

发布时间:2022-08-29 14:47:00       来源: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马某某贪了我养殖场厂房的赔偿款!”一封举报信从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转来,兴隆街道纪工委副书记曹毅拿着举报信反复看了看:“马某某原来做过斑竹村的党总支书记,如果问题反映属实,则可能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曹毅的目光移至信件底部,举报人叫廖某某,印象中这两人是舅侄,“侄儿举报舅舅,又是为了拆迁款反目的事!”四川天府新区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阶段,产业项目聚集,征地拆迁多,兴隆街道又地处成都科学城腹地,许多当地居民盼着通过拆迁“改变命运”,可据曹毅了解,廖某某并不是斑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为什么会有资格主张拆迁款?

曹毅带着纪检干部小刘来到斑竹村,找到现任的村支书。

“斑竹村1社的养殖场是谁的?”

“是廖某某在经营。”

“厂房是他修的还是租的?”

“他自己修的,不过他也是租用的斑竹村的土地,早在2008年斑竹村的土地就已经确权登记了。”

随即,曹毅一行来到兴隆街道统筹城乡办公室,查阅相关资料,确权登记册显示,斑竹村1社厂房占用土地权属人为马某某。

“曹书记,情况很清楚了,廖某某的举报没有凭据,这个信访件可以结案了吧?”小刘如释重负地问道。

“没这么简单,农村社会人际关系多为亲属或家族,也许亲戚之间有什么自己的约定,属于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咱们还得把当事人叫来,问问清楚才行。”

过了几天,马某某、廖某某一起来到了兴隆街道,斑竹村纪检委员到场见证。见了面,当事人你一句我一句争执了起来。

“厂房是我修的,经营了十几年,赔偿款理应归我。”

“你都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肯定确权在我名下。”

“你凭啥吞我的赔偿款。”

“我没有,赔偿款不是还没下来吗?”

……

一来一去,曹毅逐渐听明白了。原来在2020年,廖某某自建的厂房被成自高铁项目征用,廖某某向马某某索要房屋赔偿款,但当时赔偿款并未到账,马某某表示到账后,会严格按照赔偿标准赔付。廖某某老是疑心赔偿款已经下来,被马某某据为己有了,于是到纪委上访。基本可以判断这是一起不实举报,由于互不信任、沟通不畅而引起,应当尽快化解。

曹毅当起了“和事老”,一边安抚情绪,一边进行调解,向廖某某说明了赔偿款并未到账的事实,马某某也当场表示,待赔偿款到账后,按照约定的比例赔付廖某某。但廖某某仍心存疑虑,只想让马某某尽快把钱转给自己,对于如何赔付,双方僵持不下。

“你们都是亲戚,这点信任都没有吗?为了这点钱撕破脸,以后还见不见面?”此时,曹毅实在看不下去了。

他接着说:“为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家族矛盾从小问题变成恶性事件的情况还少吗?到时候就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了,甚至会影响你们几代人!”

这时候,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曹毅趁热打铁,继续向双方当事人劝道:“大家各退一步,我们今天把解决方案定下来,签个协议,往后就按照协议办,谁反悔了,也是打官司的凭据。”

在街道纪工委的主持见证下,马、廖双方签订了协议,由马某某立即转款购买厂房,与廖某某两清,此后土地赔偿款全部归属马某某,街道纪工委也对廖某某不实举报进行了批评教育。

经过曹毅一行纪检干部的共同努力,这起信访事件得到顺利解决,事后双方均对街道纪工委表达了感激之情。不实举报的产生,可能会有客观问题的存在,也会夹带当事人的主观心理,这就需要基层纪检干部抽丝剥茧的分析、细致入微地化解,真正做到对效果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周倜 || 编辑 周绮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