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中,其支部书记陈某某是属于直接责任者,还是属于主要领导责任者呢?”日前,温江区某自来水公司党支部书记陈某某授意其支部党务工作者唐某某,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将非本单位员工发展为中共党员,造成违规异地发展党员的后果。办公室内,几个人正在激烈地讨论着陈某某的责任划分。
这是成都市温江区纪委监委创新开展“案件审理流动站”的一个生动场景。
“案件审理流动站”成员针对案件细节进行讨论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人员流动快、业务生疏,取证不充分、手续不规范等问题,优化完善“案件审理流动站”工作机制,推动以区纪委监委机关审理部门直接审理镇(街道)案件的“乡案县审”工作落地落实,促进基层案件查办工作提质增效。
“我们采取交叉、回避原则,按照‘1审理室骨干+1审查调查人员+1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1社区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的‘1+1+1+1’模式,每季度组建2个基层案件审理流动站。”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道,审理室骨干作为流动站长对案件审理负全责,成员根据分工对不同环节、事项承担具体责任。
据悉,“案件审理流动站”组建的审理流动指导小组,参与案件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审理、处分执行宣布等阶段,促进审查调查与案件审理形成相互协调配合、制约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全员参与审理、运用审理思维审查案件的良好氛围。
“通过对每个案子违纪违法情节讨论,我感觉对案件精准甄别、正确分析问题的能力有了大幅提高”“现在通过‘一案一梳理’,自身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更强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了”……谈到“案件审理流动站”实行带来的“机械审”向“科学审”转变,流动站成员都感触颇深。
同时,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通过“日常评+定期评”方式,从工作作风、“规纪法”掌握程度、理解运用能力、审理质量等方面,按照“优”“良”“不宜”三个档次,开展审理评价,优秀干部纳入全区审理人才库登记备案,为应对重大案件、大流量高峰审理等,厚植力量基础。
“通过‘案件审理流动站’建立起案件审理室、联系纪检监察室、镇(街道)和村(社区)协调配合的审理单元,成为我们推进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一种新模式。”温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优化审理模式、严把案件质量、配强人才队伍‘三项措施’助力基层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成都市温江区纪委监委 程楠 || 编辑 姚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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