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微信转账记录,每笔的金额大致相同,转账对象也是固定的几个,其中定有猫腻。”去年4月,双流区纪委监委对区公安分局转办的交通警察违章处理窗口存在数据异常的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
通过数据分析、谈话、信息查询、调取证据等方式,办案人员确定交通警察违章处理窗口辅警周丽存在异常的经济往来。据了解,周丽通过双流公安分局配发的电子数字证书,就可以登陆公安局大数据系统,处理电子交通违章处罚。
经调查,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周丽与社会人员熊某等6人里应外合,以每条40元至100元不等的价格,违规帮助机动车主销分322次,从中收取好处费3万余元。
2021年7月,区监委将周丽涉嫌受贿犯罪的调查结果移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双流区公安分局对周丽作出责令辞职处理。日前,周丽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区纪委监委对窗口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刘伟 摄)
“‘窗口腐败’暴露出一些办事人员漠视纪律约束,没有搞清楚服务应有之义,同时也反映出监管的漏洞。”为持续深化警示教育作用,双流区纪委监委制发监察建议,督促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车管中队深化源头治理,全覆盖开展民辅警、职工“以案说法”,严格落实数字证书管理、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等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善《车管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岗位工作规则》等5项制度,对周边非法中介开展整治,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5人,重拳整治买分卖分、违规销分等违法行为。
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全面协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力量,通过暗访、查阅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访谈当事人等方式,收集线索,全程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同时,督促职能部门全面梳理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理周期、制度机制,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刁难办事群众和企业、勾结中介违规办理业务等问题开展系统自查。
近年来,双流区纪委监委注重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对查办的案件进行梳理归类,属于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提出意见建议发函要求相关牵头部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个性问题以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发案单位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并将整改情况向区纪委监委报备,纳入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确保“以案促改”落实落地。
下一步,双流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持续整治国企、政法、政府采购、粮食购销等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以案促改工作要求,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高压反腐的强烈震慑。(双流区纪委监委 向月 || 编辑 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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