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同群众商量”,是干部与群众打交道时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如果有事不跟群众商量,违背群众的自主意愿,那么即使出于善意,也可能造成“好心办坏事”的结果。不久前,我牵头调解的一起纠纷就是干部有事不找群众商量导致的,值得引以为戒。
“潘主任,我们想找纪检办帮忙调查一件事情……”2024年5月6日,柏杨村村民廖某兴、廖某好等人走进洛带镇纪检办信访室,向我反映了一个问题。
村民向洛带镇纪检办反映廖家祠堂赔偿款问题(钟俊超 摄)
来访村民告诉我,他们都是柏杨村17组廖氏家族的人,2017年廖家祠堂参加了生态移民项目,获得赔偿款7.4万余元。由于没人愿意接纳保管这笔钱,当时的17组组长、祠堂管理人廖某富就自己负责保管了。但现在赔偿款仅剩8000余元,其他钱廖某富说是用于修缮祠堂了。
“不到七年,修缮祠堂能花掉6万多块钱?他修缮祠堂也没找大家商量过,这个钱用得不清不楚,请纪检办帮忙查一查到底用到哪儿去了。”来访村民们说道。
此事涉及公职人员,更关乎村民切身利益,我不敢耽搁,立即在“有事找纪检”问题台账上作了登记,并向镇纪委书记汇报。随后,我联系镇农业服务中心、柏杨村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一起开展调查,深入了解此事的起因、过程、涉及人员及利益诉求,确保全面掌握来龙去脉。
洛带镇纪委与村民沟通了解具体情况(钟俊超 摄)
经多方调查了解,2017年廖家祠堂参加生态移民项目获得的赔偿款,共计74492.8元。2018年至2021年期间,廖某富使用赔偿款修缮祠堂,支出30829元。2022年,廖某富将祠堂和剩余的赔偿款交给廖某友管理,此后廖某友又使用赔偿款对祠堂进行修缮,支出35420元。到现在,赔偿款还剩8243.8元。
“我们真的把赔偿款用于修缮祠堂了,所有款项支出都有记录。”廖某富说。
对于廖某富、廖某友的解释,部分廖家族人并不认可,他们认为两人修缮祠堂前没有与大家商量过,没有得到族人同意就擅自使用了赔偿款,应将原有的74492.8元补偿款拿出来重新分配。
我们仔细查验了每笔资金支出记录和票据,没有发现廖某富、廖某友存在侵吞赔偿款的行为。产生纠纷,最主要的原因是两人每次使用赔偿款修缮祠堂前未充分征询其他族人的意见,没有及时、详细公示账目开支,最终引发了其他族人的猜疑和不满。
要化解这起纠纷,关键在于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对此,我们进行了多次协调,组织纠纷双方面对面把事情说清楚,充分保障其他廖氏家族人员对钱款去向的知情权。同时,协调专业律师、人民调解员给双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大家理性表达诉求,依法依规解决问题。
7月5日,我们和柏杨村一起组织廖氏家族人员在廖家祠堂内调解纠纷。廖某富、廖某友分别公布了自己使用赔偿款修缮祠堂的账目明细,并出示了相关凭证。廖氏族人对账目收支情况没有异议。经廖氏族人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廖家祠堂赔偿款结余8243.8元按14户廖家族人进行分配,每户分配588元,今后祠堂的维修维护及管理由14户廖家人员协商决定。至此,廖家祠堂赔偿款纠纷得到化解。
组织纠纷双方在廖家祠堂内面对面调解(薛伦刚 摄)
在化解这起纠纷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应该找群众协商的事项必须协商,绝不能擅作主张、自行其是。应该公示公开的事项必须及时、详细地告知群众,绝不能模模糊糊、遮遮掩掩。
近日,我再次回访了反映问题的村民,得知剩余的赔偿款已经平均分配到户,大家对此事再无异议。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开展“有事找纪检”行动,到群众身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一线。(作者:龙泉驿区洛带镇纪委委员 潘正权 ‖ 编辑 苏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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