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设计与创新创意处处长丁天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收受礼金礼品问题。时任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园区处处长丁天军,于2016年、2017年春节前,先后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邓某某以拜年名义赠送的礼金共计6000元;并于2017年1月至5月期间,接受邓某某宴请、收受其赠送的手机一部。2020年11月,丁天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成都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丁天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不强,廉洁自律意识松懈,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规定,系好廉洁“安全带”。
2.成都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张发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和收受礼金问题。张发强在担任成都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维护稳定支队支队长期间,分别于2014年1月和2017年1月,2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蒋某的邀请出境至国外旅游,往返机票、住宿等个人旅游费用均由蒋某支付。张发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0月,张发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成都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破法”必先“破纪”,而“破纪”往往从接受一份礼金到一次旅游安排开始。张发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心存侥幸,缺乏对党纪法规的敬畏,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警醒,明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杜绝侥幸心理、“疲劳心态”。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一抓到底一严到底,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
3.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欣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消费卡问题。时任成都市贸促会秘书长、副会长王欣,在2009年至2019年春节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代某某以拜节名义赠送的礼金共计5万元和价值2万元的购物卡;2019至2020年,王欣在担任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以拜节名义赠送的礼金共计2万元和价值2.43万元的烟酒等礼品。2020年12月,王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成都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王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却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购物卡和高档烟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该案警示我们,当前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没有真正重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依然我行我素,抓正风肃纪还必须加大力度,决不能有丝毫“歇口气”的想法。各级要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从践行“两个维护”高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
4.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公室主任敬晓艳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时任成都市原旅游局办公室主任敬晓艳,在2018年春节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张某某以拜年名义赠送的礼金2000元。2019年12月,敬晓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成都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敬晓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意识淡化,纪律规矩意识松懈,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该案警示我们,“节点”就是“考点”,纠治“四风”要从“小”抓起,特别是要加强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防微杜渐,推动化风成俗。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严格执行廉洁各项规定,严守铁规矩,把住硬杠杠,不碰“红线”、不逾“底线”、不踩“高压线”。
5.成都市公交集团副总经理汪珏接受有业务关系人员宴请和收受礼金礼品问题。时任成都市公交集团线网管理中心主任汪珏,于2012年9月至11月,负责某公交车临时停车场租赁事宜,在租赁协议签订后于2013年5月,接受场地租赁公司负责人罗某某宴请、收受罗某某赠送的礼金2万元(三个月后退回罗某某);并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先后收受罗某某赠送的松茸、玛卡和石像。2020年4月,汪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成都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汪珏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负责某公交车临时停车场租赁项目中,违规接受租赁公司负责人宴请、收受其所赠礼金礼品,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该案告诫我们要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始终在纪律规矩的框架内行权办事,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该案警示我们,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不能止步,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靶向发力、露头就打,以转作风改作风严作风的实际成效,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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