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11-07 10:22:35       来源:成都市纪委监委

1.成都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回江社区原党委书记张强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春节至2019年春节期间,张强多次通过现金、微信转账等形式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并收取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白酒、清油等礼品。2019年9月,张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物已全部收缴。

【成都天府新区纪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张强身为社区党委书记,本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反映出在党的十九大以后,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必须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继续严抓严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严密防范,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2.金牛区驷马桥街道一环路北四段社区党委书记江涛滥发补贴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江涛超范围发放防暑降温补贴、烤火费等4笔补贴,合计金额2550元。2019年9月,江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已全部追回。

【金牛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江涛身为基层社区党委书记,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既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又存在有规不依、乱作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3.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综合服务二科原科长高志昆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5年11月至2016年底,高志昆在担任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综合服务二科科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7900元。2019年10月,高志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已全部收缴。

【武侯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高志昆作为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购物卡等财物,其行为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必须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管,打好拒腐防变的预防针,真正让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4.成华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李刚违规接受车辆维修服务和礼品券问题。2018年7月,李刚在管理服务对象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维修私家车后,未支付维修费用。同年中秋节前夕,李刚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汽车维修公司月饼券一张。2019年9月,李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赔和没收。

【成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李刚作为公职人员,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车辆维修服务和礼品券,这是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这起案例警示我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方可善作善成。必须持之以恒,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监督检查,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一刻不松劲、半步不退让,决不让“四风”问题回潮复燃。

5.双流区彭镇木樨社区原党支部副书记刘少炳违规收受他人礼品问题。2015年2月,时任彭镇木樨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刘少炳,违规收受某工程项目负责人胡某所送香烟、牛奶、红茶等礼品,折合人民币1300元。2019年9月,刘少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双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刘少炳身为基层党员干部,本应带头践行初心使命,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却没有坚守住底线,利用手中的“微权力”谋取私利,违规收受他人礼品,败坏了基层风气,损害了基层干部在群众当中的形象。此案警示我们,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个别基层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依然存在,务必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6.蒲江县青蒲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詹成伟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5年春节前,时任青蒲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詹成伟违规收受蒲江县建筑商李某红包人民币5000元。2019年9月,詹成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蒲江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詹成伟身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收受他人红包礼金,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反映出个别国有企事业单位教育管理缺失,个别领导干部不知底线、不知敬畏、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等问题仍然存在。要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延伸,严格“两个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防监督管理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