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武侯区原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姚绍奎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5年6月15日,武侯区原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姚绍奎带队,一行6人赴宁波市考察学习,6月17日至6月19日,经姚绍奎同意,考察组在考察结束后前往普陀山景区等地游玩。姚绍奎等人返回成都后将游玩期间产生的交通费、门票费、伙食费予以报销。2019年5月,姚绍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款旅游相关费用已全部退赔。
【武侯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姚绍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心存侥幸,借外出考察之机公款旅游,从中可以看出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思想深处和骨子里没有真正形成自觉。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保持韧劲恒心,持续查纠“四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竹伟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问题。2018年底,新开元公司按照青白江区政府部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该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明确公司副职不专门配备公务用车,所需用车由公司行政办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竹伟在公车改革后,长期占用公务用车由自己支配使用。2019年6月,竹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青白江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此案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识不强,相关单位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管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强化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警示震慑,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邛崃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王开全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王开全多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家私家车加油,油费共计5217.83元。2019年6月,王开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缴。
【邛崃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王开全身为党员干部,缺少应有的法纪意识,打上了公务油卡的“歪主意”。该问题暴露出个别单位存在公车管理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以及个别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对违纪问题抓早抓小、露头就打、严肃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4.蒲江县鹤山街道铁溪村村委会主任韩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4年8月,时任蒲江县鹤山街道铁溪村村会计韩波,在鹤山街道一农家乐为女儿操办升学宴30余桌,收受本村村民小组长9人礼金1800元;2017年5月,时任铁溪村村委会主任韩波,在鹤山街道一农家乐操办乔迁宴30余桌,收受本村部分村干部及村民小组长13人礼金3800元,两次共计56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韩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退还。
【蒲江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韩波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案例,反映出当前个别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不知敬畏。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时刻紧盯“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优良党风带社风民风。
5.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第一管理所工作人员屈显波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好处费问题。2019年3月4日,屈显波在对占道挖掘许可证颁发后进行管理中发现,某蛋糕店装修占道施工打围围挡广告设置不规范,在与商家沟通整改的过程中,收取商家“好处费”600元。2019年4月,屈显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商家。
【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城管委纪检监察组点评】该案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然有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缺乏纪律和规矩意识,将手中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用权、以权谋私。曲显波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置党纪条规于不顾,收受“好处费”,对违规问题“开绿灯”,违反工作原则,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受到严肃查处,既是咎由自取,也令人深思。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既要充分信任基层党员干部,又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让基层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宗旨意识、规矩意识,秉公用权、认真履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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